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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用40分钟写这篇文章,要写完。

我喜欢那看见你的时候,是很可爱、贴切。或许,我太眷恋你了,都连想你的存在。

以后往回看我的文章,能够回想我有过的少年忆事。

不断想起从前,曾经的自己,有多么的疯狂。我的叛逆期,应该还有所保留。

在那年吧。。。我曾经与朋友一起到歌舞厅玩耍,那时在吉隆坡,感觉很棒。

我不碰酒烟,因为我还没有叛逆到那个程度。

记得那时,上云顶喊了(在outdoor玩癫的时候)下来吉隆坡,就不能讲话了——好沙哑的声音。。。。。。

那晚,在吉隆坡,我看到好漂亮的妖妖女,真是讽刺。

我与司机是还没到朋友程度的x朋友罢了,他很乐意带我们一车人上山玩水,游车行,就兜啊兜,提议的提议,就转到pyramid那里,四间联合,各有不同性质,看到的人年龄程也大有不同,老少、外佬、看似小妹眉也都有很多。他们在波着烟,显得里头乌烟瘴气。

有者,在相拥、亲嘴。但都还好,只看到一对而已。

里头,我看到穿着奢华的,也有。

工作压力大,那里可以是一个寻求发泄的地方。

那里的音响震耳欲聋,踏进去,摸索音乐的快感。

我看到了些人生百态,风月场所,看到一对正面临分手危机的情侣、看到男生如何搭讪女生、看到人们很开心、看到他们暂时好漂亮的笑容。

我看到一个让我甚防的男生,光线低落下,隐隐约约看到神情呆滞的随着音乐摆动身躯。那个x司机朋友身兼保护我们的重任,吩咐我们不要靠近他之余,也决不离开我们一尺。

(逆耳:毒品危害人间,不要不要碰它,它间接夺走了我们。)

风月场所里,我也看不到妓女的存在。衣着光鲜的男女生,大有人在。或许,如司机所说,那里是一干净的场所吧。

说实在,那个地方我是第一次踏进去,第一次,当然会战战兢兢,也持着好奇的态度。约莫“晃”了1小时,(晃-这里是指四间的歌舞厅让我们走遍了,玩癫了)就因为某些私人事,而离开了。

 司机在那里介绍了几个中国朋友给我们认识,应着同桌吃宵夜,才互相认识彼此而已。那三个中国朋友,讲话每道出的一句,都是上海腔,听得都学了、模仿起来。他们很节省,叫了一桌的菜,原以为我们齐吃,却最后撑着肚子把食物都啃完。他们离乡背井,确实不易。

我用了1 小时10分钟的时间完成了文章,好啰嗦。

折回,我想与你度过每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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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velyyogu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